資料來源: iRead

社會科學方法論

《社會科學方法論》一書是由韋伯的三篇有關方法論的文章構成的,在這些文章中韋伯所提出來的一些概念,諸如「客觀」、「價值中立」等,如今都已成為社會科學方法論裡重要的術語,也是多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基本的共識前提。後來的發展證明,由於韋伯的知識體系博大精深,所謂的「韋伯學」遂導引出很多不同的旁支,旁支當中甚至有針鋒相對者,而其中受到影響甚深的美國行為主義者,其有關方法論的主張在五、六○年代曾盛極一時。然而,無論我們從那一方面來看待方法論的爭議,追本溯源,還得必須回頭從韋伯這本原典讀起,以免以云亦云。《社會科學方法論》導讀由美國社會學家席爾斯(E. Shils)與芬區(H. A. Finch)編輯的《社會科學方法論》,事實上,是由韋伯在1903至1917年所寫成的三篇論文所輯成的。根據編者席爾斯在英文本的序言所述,韋伯另有三篇有關方法論的文章,未被編納入本書(詳席爾斯序文)。而這本書所提到的幾個重要觀念,如「客觀」(objectiving)和「倫理中立」(ethical neutrality)等,在帕森斯(T. parsons)和席爾斯等50年代美國社會學祭酒的推崇下,早已形成「美國製」社會科學家尊奉不渝的職業倫理。特別是對於「行為科學家」而言,這幾個觀念不僅是職業倫理,而且是驗證他們職業地位的一些方法原則。讀者如果照字面的涵義去解讀這些文章,並把它們當成方法論文章,很可能在韋伯的「本文」(texts)中再度陷入「行為論」(behaviorism)和「客觀論」(objectivism)的一些迷思。這點是筆者在此必須先表明的。本書所收集的第一篇文章,是韋伯在1917年發表於hogos的作品,它的立論原本是在於駁斥德國當時學界一股盲目的愛國主義,反對學術研究為政治所御用;也可能是作為他反對自己所支持的「社會民主黨」(SPD)主張對法國宣戰的一篇宣言。同樣的論點可以在韋伯的另兩篇文章《作為志業的政治》(Politik als Beruf)和《作為志業的科學》(Wissenschaft als Beruf)中見出。韋伯從未宣稱「價值中立」的研究才是「客觀的」研究;對他來說,「客觀」只是一種「工具的理性化」(means rationalization),而不是「目的的理性化」(end rationalization)。這點讀者可在本書的第三篇文章中,看出他對邁爾(E. Meyer)的歷史學方法論之批判。但是,即令韋伯未必同意歷史學可以有自然科學式的「全稱邏輯」(generalization logic),他自己卻時時被方法論的問題所苦惱。這種自尋煩惱的禍源,在於他接受狄爾泰(W. Dilthey)的方法學立場,認為對於人的現象我們祇能瞭解(verstehen),不能解釋或預測。同時,他也接受新康德主義對於phenomena(現象)與noumena(本體)的區分,認為後者是我們能用瞭解去認知的;我們只能回答可能回答的問題,不應提出不可能回答的問題。但是韋伯反對狄爾泰所用的體驗(empathy)方法去尋找所謂的「歷史和社會精神」。他認為這種現象心理學的方法不能解答歷史事件演變的關係。他強調「行動」(act)與「行為」(action)的分野,一件行動發生後,如果能夠在反省時被賦予瞭解式的意義,那麼它就變成一件「行為」。人類的歷史行動到頭來全會變成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的行為,而社會科學的職志便是在瞭解這些制度行為之間的歷史關係。從這個角度來看,韋伯提倡的理想類型(ideal-types)便是一個分類制度行為的工具;而他的名著《經濟與社會》(Wirtschaft and Gesellschaft)便是一本解釋與定義各種制度行為的字典(或百科全書)。也可以說,韋伯是由定義社會與經濟制度的「理想類型」來提供瞭解歷史的方法。韋伯的另一本名著《基督新教精神與資本主義》便是對於這種方法的一個演練,韋伯並未宣稱資本主義的崛起全然是由於新教精神所致;他在其他的論著中還探索商業法規、科層組織和其他制度的理性化問題。《基督新教》一書亦如涂爾幹(E. Durkheim)的《自殺論》,只是一本方法論的練習小品而已。也因此,他從未因其他學者對《基督新教》一書的評論而改寫該書。近代學者考林斯(Randall Colins)在1986年為韋伯翻案的《韋伯最後的資本主義理論》算是「畫蛇添足」的作品,卻也重新引發起一股「韋伯熱」。但是,嚴格的說,近來興起的「韋伯熱」所注重的,並非韋伯的歷史學方法論,而是兩股反實證論(positivism)和行為計量分析研究的潮流。一股是所謂的「歷史結構分析」(historical structural analysis),另一股以是所謂的PoMoDeco(後現代解構主義研究)。「歷史結構分析」融合了新馬的歷史唯物主義和受涂爾幹影響的法國「年鑑學派」方法,企圖在「現代化理論」和「行為論」都已不適於解釋世界政治演變的時期,另創一套比較研究方法。他們可與韋伯掛上關係的祇是對歷史事件的重視而已,並非將「瞭解」(verstehen)當作理論建構的終極目標。相對的,PoMoDeco的學者則將「瞭解」當作一股很重要的理論建構趨力。基於傅柯(M. Foucault)對於知識與權力的批判,以及德希達(J.Derrida)對於西方哲學自啟蒙後的基督教、西歐思想中心的解構,近代學者逐漸對於建立一種全稱式的、自然科學式的人文科學產生幻滅。而韋伯強調反思式的瞭解人類行為(action)的主觀意義,正合這班學者的口味。但嚴格說來,他們(尤其是「女性主義」的「她們」)所採用的方法與論述(discourse),則與韋伯的方法沾不上邊。畢竟,韋伯和宋巴特(W. Sombar)、賈飛(E. Jaffe)等人所創辦的《社會科學與社會政治學叢刊》(Archiv fuer Sozialwissenschaft und Sozialpolitik),仍是一個關心社會民主主義和日耳曼民族主義的學術團體組織。而韋伯在這期刊發表的方法論論文(本書第二、三篇),以德希達的術語來說,仍是一種logoscentric的論述。無怪乎文學批評家詹明信(F. Jameson)在探討韋伯的社會學論述峙,將他視為一個「說故事的人」。讀者如果對於文化批判或後現代主義研究有興趣,自應小心勿將韋伯的方法誤用。前言本書各篇文章的寫法——如同所有討論方法學的文章應該採用的寫法一樣——是在非常熟悉實際研究和不斷細緻思考社會科學的理論和策略的實質性問題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些文章是在1903~1917年間寫成的,這是韋伯(Max Weber)一生中寫作最多的年份,當時他正從事於研究寫作宗教社會學以及《經濟和社會》的第二和第三部分。甚至在寫作發表在這裏的三篇最早的文章之前,韋伯已在德國不少領域裏享有顯赫的地位。他在經濟學史和法學史方面已經作出了重大貢獻,在他教授經濟學理論時,已經是德國最著名的主講教授之一了。在有創見的調查研究基礎上,韋伯掌握了一個專家所具備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方面的詳盡細節。由於他一直極度關注德國和各民族的政治繁榮,致力於政治理想和綱領的討論,因此,他在討論方法論過程中,不像一個外行人那樣,試圖對他毫無所知的一些做法和問題強行加上種種標準。韋伯的方法論所包含的重要之處,對我們當代人來說,幾乎可說是韋伯事業的這一特徵所產生的結果,就像其中存在的某些缺點(從我們現在的觀點來看是缺點)很可能出於以下這樣的事實:他所處理的一些方法論問題,在研究技術沒有真正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前是無法圓滿解決的。韋伯寫這篇文章的思想,出發點就是想要闡明某個非常複雜的具體問題。韋伯和宋巴特(Werner Sombart)以及越飛(Edgar Jaffe)一道擔任《社會科學和社會政治文獻》這一期刊的編輯工作(他從1904年負責編務直到1933年為止);該刊物可能是社會科學領域中任何一種語言的刊物都不能相比、最偉大的定期刊物。他希望把一些標準規定明確化,好使編者採用,並讓投稿者遵守。在這個過程中,韋伯無窮的才智有異於滿足於使用模稜兩可的字眼及陳詞濫調的同輩——要求陳述時清晰明瞭,終於解決了以下兩者之間的本質問題,即一方面要闡明社會科學的概念和主張,另一方面要闡明具體的歷史事實。另一個他至死不渝所致力從事的問題,是評判的立場觀點(即規範評判)與經驗知識兩者之間的關係問題。這個問題在這篇文章中第一次獲得了充分闡述。一文發表在1905年的《文獻》。該文想必是韋伯當時還正在廣泛研究德國農村社會的某些方面以及《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時完成的。解釋「歷史個性」(historical individual)(此處即指現代資本主義)出現的因果關係這一錯綜複雜的任務,在這篇文章中反映出了方法論問題;該文論述了解釋特定歷史事件與總的說法或普遍說法之間的關係性質問題。與此同時,他還是像論述這篇文章那樣,在選擇題目和問題時以及在問題分類的建設性應用的作用方面,繼續檢驗評價的立場觀點,不過這次討論得更加深入,用的例子更多。韋伯在這篇文章中所作的努力,有一部分是繼續他作為自我闡明的爭辯和長期反對「客觀主義」(objectivism)和「歷史主義」(historicism)態度,但是鑒於事實上他是在不斷地力圖為自己 (包括其他幾位重要的歷史學家及祉會科學家)闡明在選擇問題和尋求解決問題中實際運用的步驟,故文章的分析頗為生動有力,語氣甚為逼真。一文發表於1917年的《理性》雜誌,時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正是一批愛國教授為爭取他們的政治觀點合法化,而行使學術風紀權力的時候,那時韋伯正忙於一系列大論戰,反對當時盛行的政治體系,同時他還正在寫作《宗教社會學》。 (此時也許他已經開始在寫作體系更加嚴密的《經濟和社會》的第一部分。)這篇文章本身是一個備忘錄的修正本,約寫於四年前,是他在社會福利政策協會上發表的個人討論發言稿的主要部分,從未示諸於眾。本書的精髓部分反映了韋伯所特有的一些具體特點,如堅持不懈地洞悉經濟學理論的基本原理,在倫理上熱中於學術自由,熱烈的民族主義政治信仰,以及他終身追求的知識的完整性。韋伯急切需要瞭解他一切行為的依據,他深信人類的尊嚴在於人類能合理地自我抉擇問題,這兩點在通篇文章中表現的十分了然,同時還可看出,他蔑視有些人在道德判斷是否正確時顯得軟弱無力,以致渴望其判斷獲得某種權威(譬如「歷史潮流」)的支持,或者渴望自己的判斷在某一領域內符合某一科學的條文,即使科學的權限在這一領域內十分有限。在這種場合下,韋伯也努力解決最基本的和最普遍的方法論問題,以求闡明他實際判斷所依賴的根據。當然,他這篇文章論述的主要不是方法論問題,但是,在不只是分析得出一堆推理的條例而是分析實際的判斷和觀察時,他的分析步驟和取得的成就是卓有成效的。這裏發表的三篇文章並不囊括韋伯全部的方法論論著——在《科學學說論文集》中這三篇文章只是將近全書一冊六百頁的三分之一而已。他論述方法論的文章中最為重要的一篇尚未收入這集書中,而另一德文版的重要部分已用英語發表。然而,除了收在中以及一篇較早而不大詳盡的 (涉及對行為作通俗易懂的解釋)這篇文章外,韋伯討論方法學的主要論述已完全收錄在這裏了。當今的社會科學在好多方面已遠非當年寫作這類文章時的社會科學了。尤其是在美國和英國,社會科學已經開創了一整套觀察和分析的方法,而且在這一基礎上已經開始很具體很精確地描述當代世界,這在韋伯那個時代裏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樂觀主義者才能料想得到。從事研究社會科學的科學家成倍增加,可以用來作為財經研究的資源也同樣增加了許多倍。社會科學設想出令人信服的、可靠的步驟成功後,在某種程度上,已與政策密切結合在一起。在韋伯的時代,這種結合只能以原則來表達。然而,這些文章的切題性並未因大事的變遷和歲月的流逝而有所遜色。具體的事件已經變了,我們已不再關心去駁斥「客觀論」的錯誤,而「教授似的預言家」(Professorial prophets)對我們已不很重要,然而,具體研究(不論是描述性的還是解釋性的)與一般性理論之間的關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迫切了,但即使認識到了這一點,還遠非一切都可迎刃而解。我們新近在研究方面的許多進展,似乎是以避免提出這一問題的方式取得的,因此,我們的很多成就,只是調查研究方面的精確描述的成就,而問題則讓那些需要調查或想要「利用」調查結果的人去解釋。有時我們希望確切描述的願望非常強烈,我們在達到最後目的時,深感自己在智力方面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而且有權給社會科學提供經費,並加以利用的集團在評價和接受社會科學的效益時,在好多方面已大都發展到只注意該社會科學的研究是否幾乎專門是描述性的論述,或者只注意用模稜兩可的分析方法使索引彼此聯繫起來,以處理解釋問題的任務。並且實際操作的難度也增加了,這對我們領悟理論的需要性是一個障礙。在這方面,韋伯的這幾篇文章能起到很大作用。在這裏實質性的理論本身是沒有的,有一部分必須到韋伯的其他著作中去尋找,一部分必須到別人的著作中去尋找,而絕大部分猶待創造,但是在本書中可以看到一種精確而令人信服的證明,證明理論在任何解釋具體現象方面是必不可少的。雖然理論的內容必須到別處去尋找,但韋伯論述方法論的著作倒也提出了有關理論系統結構的一些重要問題,提出了圍繞理論系統的中心建立起來的最終「與價值有關」的種種理論系統的可能性問題。在寫作一文期間,在李克爾特(Heinrich Rickert)的影響下,韋伯仍然把特殊的和具體的現象看作是社會科學家必須理解並尋求以適當的方式去解釋真正的「價值關連」(value-relevant)現象。對韋伯來說,在這一時期內,一個一般概念和一般理論的系統只是一種工具而已。至於我們是否同意韋伯的意見,認為那是一種可以區別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具體事件的「價值關連」,這完全風馬牛不相干的事,重要的問題是他看到了一般理論的可能性和重要性。當他開始精心撰寫當作《經濟和社會》一書的頭四章的一般概念系統(他一定是打算把這一系統當作具有解釋意義的一般理論的一部分),他並未寫有關理論結構和社會科學中系統化等題目的方法論文章,這是最大的憾事。一文以巨大的魅力把問題提到了我們面前,但問題並未解決。然而,這樣一來它已引發了現代社會科學家所必須面臨的許多問題:如果我們的知識要提升為系統的科學理論,而不只是一堆雜亂無章的、無關的專題著作和文章。自從韋伯逝世以來的三十年間,社會科學有了令人鼓舞的改進,眾多的論題引起了廣泛的興趣,但這些論題在知識上還不易協調起來成為一個統一的知識體系。有一部分是偶然好奇的結果,有些例子是直接實踐問題的結果。但現在起,我們最好要開始重視選擇問題的標準。在平衡的途徑中發展起來的一門健全的科學,一般不需要關心這一點。但現在看來似乎確實存在下面這種情況:社會科學在目前往往是理論和觀察彼此分離,把注意力分散在大量不相關的特殊問題上,在這種情況下,認真考慮選題的標準是富有成效的。這裏韋伯所討論的「價值關連」能幫助理順社會科學。讀了他的討論,我們在選擇研究題的理由方面能提高自我意識。對這一過程的更高的自我意識,以及進行更多的討論,還可對這一實質性問題以及選題的正式標準增強一致性。假如在作具體有經驗的調查時再增強認識理論的必要性,根據我們技術資源不斷改進的情況來看,對於某些決定性問題很可能出現一個增長知識的時機。當我們著手討論另一問題時,韋伯觀點對目前社會科學的適合性又重新展現。在韋伯時代很少有社會科學工作者受到政府雇用。一文,就是針對大學裏的社會科學家而言的,他們以科學家或者學者紀律的名義,主張政策要有正確的結局,其目的是要闡明政策聲明依據科學知識的方式和程度。從那時以來,情況已大不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大批社會科學家受雇為政府服務,在政府以外的社會科學家正越來越關心「應用社會學的研究」。大多數例子認為政策的結局是必然的情況,而社會科學家的工作在於提供有關現在情況的資料,從而作為制定政策的出發點,或者提供別的可供選擇政策的推斷性估計。有些比例較少的社會科學家認為,政策的正確結局可由社會科學研究來決定。(這一「科學的」態度,似乎由於科學上的正確性和必須上升到個人的傑出理論,而已經比較明顯了,但這絕非限於受過心理學訓練的那些社會科學家)。韋伯論述到的社會科學和行為手段——並且也是政策結局——之間的關係,應當有助於社會科學家看到他們的可能性及局限性。他的論述應解決這樣的錯誤觀點,認為不關心政治的態度就是科學的正直性;還應當有助於駁斥毫無根據的那種指責,即認為不論在邏輯意涵上,還是在經驗結論上,社會科學在倫理上是相對的或虛無的。如果說他的論述有助於社會科學家想出更好的方法,來使社會科學能夠闡明政策的話,那麼他的論述也有助於科學家闡明價值關連的標準。任何政策的設想,一經追溯到原來的假定,那麼一個課題或問題的「價值關連」也就會在一個比較普遍的水平或理論的水平上建立起來。因而只要密切注意理論的設想,要研究的問題本身就往往容易闡明;研究的興趣更加可能向更為抽象的水平發展,這時理論和研究就會融合在一起。然而論述韋伯的方法論分析與現代社會科學關係的文章很多,以上所述僅為其中的寥寥數語而已。●
來源: iRead
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