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六○年代起,「酷」(Cool)這個詞在年輕人與校園中逐漸蔓延開來,到今日,它不僅成為一個歷四十年之久不衰的口頭禪,也成為電影、音樂、大眾文化的一個重要概念,甚至被廣告商大力挪用,做為促銷。本書作者抽絲剝繭,帶領讀者追溯「酷」這個概念的來源,它遠溯至非洲優魯巴(Yoruba)文化的哲學,而後隨著黑奴輸出,飄洋過海到達歐美。在美國,它融入黑人的音樂中,從二○、三○年代的藍調、四○與五○年代的酷派爵士,到搖滾樂的誕生、民謠搖滾與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再到反建制的龐克運動、極端黑人中心主義的嘻哈音樂,「酷」這個概念一直主宰著流行音樂的「態度」「思想」與表現。本書作者亦詳細檢視「酷」的概念如何運用在電影、文學、政治、普普藝術,甚至性行為上。認為「酷」基本上一種態度,融合了犬儒疏離、自戀與享樂主義。它是強裝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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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龐登(Dick Pountain)是技術文件作家,並身兼Dennis Publishing主管。大衛.羅賓斯(David Robins)出版過多部著作,包括《Tarnished Vision: Crime and Conflict in the Inner City》(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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