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自1970年代末以來的國有企業改革,產生了兩個方向反的結果一方面通過擴大企業自主權改進激勵機制,提高了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改善了企業的效率;另一方面,由於國有企業面臨著一系列傳統發展遺留下來的政策性負擔,缺乏與其他類型企業公平競爭的條件,因此利潤率就不能成為考核企業經營績效的充分信息指標。其結果表現為企業虧損的增加和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企業可以將虧損歸咎於政策性負擔,來要求政府繼續給予補貼和保護,因此,本書建議國有企業改革應從解除企業目前面臨的各種政策負擔入手,進入到競爭性的市場,使企業的利潤率能夠真正成反映其經營績效的充分信息指標。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所有者,通過掌握這種充分信就足以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那時,政企分開才是真正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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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1952年生於台灣宜蘭縣,1986年獲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及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系教授,全國政協委員,兼任澳洲國立大學兼職教授、世界銀行顧問等職。 蔡昉:1956年生於北京,198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兼任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委員。 李周:1952年生於上海,1993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兼任中國生態經濟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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