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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危機 =Crises of the republic; lying in politics, civil disobedience, on violence, thoughts on politics and revolution

不管歷史學家、政治家或哲學家都認識到暴力在人間事務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對暴力作獨立研究的論著並不多見,名政治學者漢娜.鄂蘭所寫的《共和危機》則是此領域中的傑出作品。在本書中,漢娜.鄂蘭從歷史的觀點研討暴力理論,重新檢驗戰爭、暴力及權力的關係。她探究了暴力的本質,指出其原由。她反對毛澤東「槍桿子出政權」的說法,認為權力與暴力互相對反,當其中之力取得絕對支配時,另一力便無從產生。阿倫特的研究目的是希望能找出應付暴力的對策,為人類取得永久和平而努力。《共和危機》 導讀一九六0年代的美國是個充滿理想、挫折、迷惘與暴戾的時代。時代的序幕由甘迺迪入主白宮揭起,當時他四十三歲,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總統。新總統標榜「新境界」(New Frontier),激勵全國青年懷抱理想、追求超越。一時之間,華府的保守陳腐之氣消失殆盡,取代者乃是文學詩歌之音韻與知識哲學之尊寵。隨著「柏林危機」與「古巴危機」的解除,以及「和平工作團」構想的落實,甘迺迪的聲望如日中天。然而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甘迺迪在德州遇刺,理想主義的夢想遭到無情政治勢力的摧毀,美國從此陷入一場折磨不斷的噩夢。一九六0年起,南方黑白種族的衝突日益惡化,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在一九六三年八月號召了十萬群眾由各地向華盛頓和平進軍,林肯紀念堂見證了少數族群有史以來最強烈的一次示威。一九六四年「東京灣事件」後,美國在詹森總統的領導下開始轟炸北越,翌年陸軍部隊正式投入戰場,越戰情勢全面昇高。越戰導致美國政府必須徵兵,但年輕的一代拒絕加入名不正言不順的戰爭,各地抗議示威不斷。大學生或者佔領校園、搗毀學校與軍方合作的研究機構,或者吸毒雜居、以反社會的形式表達他們的憤怒與不滿。一九六八年四月金恩被殺,兩個月後甘迺迪家族的羅伯.甘迺迪又在競選總統的過程中遇刺身亡。美國的噩夢已經不只是折磨,而是戰爭、反抗、暴力與死亡。這個世代確確實實是美國共和的危機。漢娜.鄂蘭見證了這整個時代的不幸,就如同她在二十幾年前見證了極權主義的浩劫一樣。甘迺迪就任總統之時,她的興奮期待不亞於當時的年輕人。她曾說:「甘迺迪的處事風格使他的政府截然不同於以往的政權,其差別並不在於各種政策的追求,而在於他對政治能有一卓然見解。」這個見解,用鄂蘭自己的理論術語來講,就是擺脫一切既有意識形態的束縛,而以全新的角度體悟政治行動之無限可能——政治就像人類生生不息的現象所召示的那樣,是自由與活力的表徵。當甘迺迪遇刺殞命之後,她也跟多數美國人一樣忍住椎心之痛目睹他的大殮。隨後越戰昇高,整個美國社會被捲入一場道德的大辯論。在撕裂的美國心靈中,她有時呵護反越戰、反兵役的學生,有時則痛責反抗運動的激烈化與暴力化。他的觀察與反省落實於一篇篇的文稿,最後終於結集成為《共和危機》一書。在這本書裏,鄂蘭收錄了三篇長文與一篇訪問稿。討論的問題包括美國軍方的越戰報告、青年學生的反抗示威、左翼學生運動的暴力理論、以及理想的政治組織形態等等。就系統性與深度而言,這些論述無法與她的其他大作——如《極權主義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人之處境》(The Human Condition)、《論革命》 (On Revolution)等相提並論;但這些文章所觸及的都是當時重要的社會問題,而其分析的角度也都是直接出自她的理論性作品,因此它們反而提供一些最具體的範例,點明了鄂蘭政治理論在現實上的活用性。事實上,鄂蘭的著述風格一向是超越學院論文與專欄評論二分的藩籬,而以敘事性格鮮明的手法鋪陳哲學理論。一九六三年的《艾契曼審判》(Eichmann in Jerusalem)已經充分證明了這種寫作方式的啟發性。因此《共和危機》所呈現的絕非一般性的專欄文字,而是處處閃現理論關聯的「思想演練」(the exercise of though)。具體地講, 它們都是闡釋鄂蘭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信念的文章,而其切入的方式,則分見於「政治謊言」、「服從義務」、「契約論傳統」、「政治權力」、「協議制度」等論點,我們也就可以一一指出其聯結方式。本書首篇文章是「政治中的謊言」,表面上討論的焦點是「五角大廈越戰報告書」(the Pentagon Papers)所暴露出來的問題——諸如美國政府迷信一群問題解決專家(problem-solvers)以及公關形象專家(public-relations managers),以致越戰政策的錯誤被掩飾、拖延到無法挽救的地步——,但是實際上問題的關鍵在於一般人為何會相信政府及專家的謊言。在鄂蘭看來,人類普遍習慣於接受有系統、前後一致的說法。這種心理原本是理性推理所以可能的基礎,但是如果失於省察,同樣的心理也可以被利用來灌輸與事實完全不符的謊言。因為謊言也者,就是有系統、有條理的捏造與編織。這種編織出來的產物在許多方面都比事實本身顯得更有系統、更前後一貫,結果人們反而寧可相信謊言,也不願面對例外不斷的真相。在越戰期間,美國政府假問題解泱專家之助,憑空製造了一個「中俄共產集團聯手向全球擴張」之說法,然後對中南半島局勢提出了一個著名的「骨牌理論,」宣稱越南若淪入共產黨之手,則寮國、高棉、泰國等亦將連續失陷。這個理論完全無視當時越戰只是越南國內內戰的事實,也無視南越政府腐化不得民心的事實,結果美國在切斷骨牌效應的驅策下介入越戰,不僅使中南半島局勢惡化,也引發美國本土的長期抗爭。當鄂蘭著手寫作此文時,越戰仍未結束,但美國已兵老師疲,無心戀戰。鄂蘭嘆息的是謊言永遠比事實真相更具說服力。由於事實真相來自於人的行動,而行動的本質在於其不可預測、不可規約的創造性,所以事實總是充滿意外,不是任何行為科學理論所能完全掌握。但是人類習慣聽信系統嚴明的理論,這就給謊言製造者一個絕佳的機會,以真假混雜而毫無破綻的理論去解釋過去的行為,並預測未來的趨勢。由於他們彷彿已經發現歷史的法則,所以他們的的說詞就更能打動人心,贏得信任。荒謬的是:這些蓄意欺人的專家由於太過堅持理論的正確性,最後竟然轉而要求未來的事實必須符合理論的預測。當中共還未插入中南半島情勢前,他們預測她一定會插手,因此為了促使這個預測實現,問題專家乃製造大量中共支持越共的證據,最後中共「果然」出來支持越共。民主社會中的政治謊言就像極權社會中的意識形態,它們都提供了一套虛假的、符合邏輯的命題來合理化當權者的政策,結果受害的是一般民眾。越戰的是非在美國國內引起廣泛的爭議,而首當其衝的則是適逢徵兵年齡的年輕人。認為越戰乃不義之戰的青年們走上街頭,反抗徵兵。他們形成了六○年代末期波瀾壯闊的「公民反抗運動」(civil disobedience)。這個社會運動直接挑戰了政府權威的正當性,幾乎沒有一個歷經六○年代洗禮的美國學者不會對此經驗留下反省的紀錄。麥可.瓦瑟(Michael Walzer)、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以及鄂蘭都在他們的政治哲學著作中處理了這個問題。鄂蘭認為公民反抗運動乃是「一群相當數量的公民,當他們相信改變現狀的正當管道已不再起作用,而民怨也沒人聽聞沒人理會;或是相反地,當政府一意孤行,決定採取某些行動,而其是否合法合憲卻大有商榷餘地時,」公民就會公然違背政府的法令,以表達他們的質疑、不滿與抗議。拒絕應召入伍是違法的、未經同意遊行示威是違法的、佔據校園破壞軍方研究單位是違法的,可是這些行動在「政府本身違憲」的前提下,統統變成理直氣壯的公民反抗運動。鄂蘭明白區分「公民反抗」與「良心反抗」(conscientious objection)。良心反抗是一個人為了宗教或信仰的理由(譬如不殺生),拒絕服兵役以及承擔其他政治義務。但是公民反抗不是這種個人性的行為,它是一種集體的、公開的、以挑戰政治權威正當性為目的的社會運動。一般人以蘇格拉底及梭羅為公民反抗之典範,因為他們基於良知之召喚,抗拒了國家的要求。可是鄂蘭指出:以良知來合理化公民反抗是不妥的。因為第一,良知是非常主觀的聲音,某甲的良知不一定與某乙的良知吻合。當眾人皆以良心為政治行動之依據,任何事情都沒有解決的可能。第二,良知也是非常自利性的訴求。良知促使一個人內心取得和諧,但是個人內心平衡與國家福祉是兩回事。政治行動必須著眼於公共領域的美善,而不是一己的解脫得救與否。在這個地方,鄂蘭引用的是她在《論革命》一書中曾經揭示的原則:政治永遠不應該受制於道德考慮,政治有政治的判準,如果放棄這些判準以就良知道德,結局若非偽善即是失敗。公民反抗不以良知為合理化的基礎,就必須另尋出路。鄂蘭提供的途徑是契約論傳統。她希望美國公民要記得政府的成立是基於人民的同意,同意不必然以明示的方式為之,但至少某種默示的同意(tacit consent)是存在的。根據契約論的推理,正是由於人人有權提出異議,適足上證明該政治體系獲得了基本的人民同意。「異議蘊含了同意,它是自由政府的標誌。」鄂蘭以此精神解讀公民的反抗運動,認為當時美國政府已違背了人民對她的託負,因此人民當然有權利反抗。抑有進者,為求永遠保障這種反抗權,鄂蘭甚至還呼籲大家把抗議群眾視為一種特殊形態的自願結社,而透過增訂憲法條文的方式,把這種抗議權利寫進美國憲章裡去。一文是本書最重要的一篇文章。此文在一九六九年單獨發表時,就已是膾炙人口的作品,鄂蘭在這篇文章中反省左翼學生運動所標榜的暴力理論,結果發展出一個區分暴力理論與其他力量的重要分類。她首先批評學生運動受到黑人民權運動極端派的主導,扭曲了原先抗爭的合理對象,轉而沈迷於各式各樣的暴力理論。接著她指出暴力並不是政治行動的本質,政治行動的構成法則是權力(power)。暴力與權力的區別在於:前者屬於工具性的範疇,後者才是目的性的存在。我們一般以為權力是「命令—服從」的宰制關係,而暴力則是其中最激烈的表現方式。鄂蘭說這種想法對錯參半,因為暴力確實是「迫使他人服從自己意志」的一種工具性力量,但是權力則與此無關,它是「一切政府的精髓要素,」它本身就是一個目的。暴力的行使要靠其所追求之目的來合理化,而權力則不需要合理化(justification)。權力自始存在於政治社群的本質之中,它所需要的只是正當性(legitimacy)。目的可以合理化手段,所以暴力的理據指向未來即將達成的目的。正當性來自最初成立的宗旨,所以判斷權力運行得當與否要回溯至過去人群聚集成政治團體的時刻。鄂蘭所說的權力令人聽來迷惑,這是因為她的權力觀念完全不同於一般流行的見解,而是根據古代希臘羅馬共和思想所整理出來的一種概念。她說:「權力不僅相當人類的行動能力,而且是指協力合作的行動能力;權力絕不可能專屬於某一個人,它是屬於團體所有。只有當團體聚集在一起時,權力才能夠維持存在。」她對權力的定義其實與她在其他著作中對「行動」與「自由」的界定息息相關。權力萌發於人際之間,是人們集體行動的徵象,也是促使公共領域存在的因素。這種權力概念必然是變動不居、無法衡量的。只有當言語未流於空洞欺人,而行動也未淪為摧殘世界的殘酷工具時,權力才算以其原始面貌真實呈現。它不是宰制關係,它是政治之所以為集體行動的一種質性。權力不僅與暴力不同,而且與「力量」(strength)、「勢力」(force)、「權威」(authority)等概念也有差別。鄂蘭認為在當代功能主義的思考模式下,上述幾種概念都被化約為達成統治的相類似手段,然而這種不加細分的作法非常有問題,因為這樣會抹煞各種現象的精義,而使人類的生存經驗與思考能力趨於單調。因此,鄂蘭對它們也做了嚴格的分判。她說:「力量」是屬於個人的東西,是內在於一己體能或人格魅力的存在,雖然它也向別人展示,但基本上與他人之存在與否無關。至於「勢力,」應該是指自然的勢力或環境的勢力,也就是經由物理過程或社會運動所釋放出來的能量;在日常用語中,人們常常把它與暴力相提並論,但這樣並不妥當。「權威」的特色則是無需壓迫強制,也無需說服溝通,自然而然使人尊重並願意服從的力量;它可以歸於個人,也可以歸於(政府)機構,甚至於來自傳統。鄂蘭擔心學生運動誤以暴力為權力,其結果將會導致運動本身的毀滅。她同意在某些情況下,無言的暴力是展現義憤、伸張正義的正當手段,但是當義憤指向錯誤的對象(譬如以摧毀大學本身來反抗政府),其非理性就無法得到諒解了。因此她極力批駁馬克思(Marx)、索雷爾(George Sorel)、柏雷圖(Vilfredo Pareto)、柏格森(Henrie Bergson)、尼采(Nietzsche)以及法農(Frantz Fanon)等人對暴力的提倡與合理化。在亂世之中,她期盼仍然有些瞭解政治行動的真義在於自由權力,而不是無限增長的暴力。她的希望終究落空,但是她的反省卻以文字流傳了下來。本書的最後篇是訪問稿。鄂蘭在訪談中所討論的問題多半與前述主題有關。這些問題包括學生運動的本質與興衰、馬克思主義的錯誤與社會主義的剝削性、歐洲各國的政治情勢、以及理想國家的概念為何。其中比較有意思的是鄂爾第一次講出她心目中理想的政治組織形態。她先是批評了「主權」概念,認為這只是虛幻的發明,然後她提出了一個取代民族國家的政體形態——協議制度(council system)協議制度是參與式民主的落實,它的建構方式是由下而上、人人參與討論的一種金字塔組織。在每一層級的協議聚會中,鄂蘭希望由開放自由、充分的討論,自然而然形成政治意見的領袖。再由這些人代表其他人進入上一個協議層級以及表達眾人之見解,如此一直上推到頂端。鄂蘭的協議制度誠然是忠實於其政治理論的設計,但是其實踐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任何嚮往共和主義精神的人,都不能不嚴肅思考鄂蘭所留下來的問題,否則激進民主只會停留在口惠的階段。鄂蘭是二十世紀最具創意的政治思想家之一,閱讀她的作品永遠是一種樂趣。《共和危機》中文版之發行,有助於讀者領會她驚人的創造力與想像力。至於有心深入鄂蘭思想體系的人,或許可以從《人之處境》、《論革命》、《在過去與未來之間》(Between Past and Future)等三書下手。我們也期待這些作品早日有中文譯本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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