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宗教

尼克拉斯.盧曼(Niklas Luhmann 1927-1998)德國當代最著名的社會學家之一。二次大戰時服役於德國空軍,一九四五年被盟軍所俘至戰俘營,戰後在佛萊堡(Freiburg)大學攻讀法律,先後通過兩次國家考試,並服務於行政機關。六○年代初期至美國哈佛大學隨美國社會學功能論大師派深思做客座研究,之後任教於德國史派爾(Speyer)行政高等學校,一九六七年在明斯特(Muenster)大學提出博士論文與教授資格論文,一九六八年起任教於新成立的畢勒費爾德(Bielefeld)大學社會系,於一九九三年退休。九○年代中期興起一股「盧曼熱潮」。盧曼與哈柏瑪斯進行論戰,並釐清「系統與環境」的觀念。其系統理論從區分開始,進而發展出一套涵蓋連接溝通理論、演化理論的龐大社會系統論,此又可分為幾個層次:一般系統論、一般社會理論、功能分化的社會理論、系統論對各社會功能系統的分析。其著作有:社會的社會(Die Gesellschaft der Gesellschaft)、社會的藝術(Die Kunst der Gesellschaft)、社會的法律(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的科學(Die Wissenschaft der Gesellschaft)、社會結構與語意學(Gesellschaftsstruktur und Semantik)、宗教的功能(Funktion der Religion)、社會系統(Soziale Systeme)等等。盧曼在社會學界與哲學界久享盛名,被喻為二十一世紀的思想家。
來源: i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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