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Findbook

真理與方法 :哲學詮釋學的基本特徵

  本書問世於1960年,為本世紀繼胡塞爾的《邏輯研究》(1990)、海德格的《存有與時間》(1927)之後又一部重要的哲學經典著作。自問世以來,其影響不僅及於哲學與美學領域,更廣及文藝批評理論、歷史學、法學、神學等人文及社會科學。  正如本書副標題所示,《真理與方法》的目標乃是闡明「哲學詮釋學的其本特徵」。詮釋學脫離釋經學傳統,成為關於理解與解釋的系統理論,始於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和狄爾泰,但是他們的詮釋學都沒有超出方法論與認識論的範疇。一直要到海德格將此古典詮釋學轉變為存有論的研究之後,詮釋學始發展成為關於理解、意義、人的存在的普遍哲學。加達默爾此書即是站在海德格的基礎上,完成哲學詮釋學的集大成之作。因此,本書也標幟著西方人文思想的大轉折。  在本書中,作者試圖以藝術經驗裡真理問題的展現為出發點,進而探討精神(人文)科學的理解問題,並發展哲學詮釋學的認識與真理概念。《真理與方法》一書分成三個部分:(1)藝術經驗裡真理問題的展現;(2)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裡的理解問題;(3)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存有論轉向。這三個部分分別構成美學、歷史和語言三個領域。藉此研究和分析一切理解現象的基本條件,加達默爾試圖條理出人的世界經驗,並在人的有限歷史性中發現人類與世界的根本關係。本書透過對藝術經驗、人文(精神)科學、和語言中真理的層層開顯,作者博學而深思地展示了哲學詮釋學的體系。而其核心概念,仍為「理解」或「領會」。作者徹底發揮了理解的動力,以及真理藉此的層層展露,在這過程中,戛達美偏重真理而輕捨方法。其所謂真理「與」方法,誠如呂格爾  所言,其實是重真理、輕方法。也難怪呂格爾要重新重視「方法」,並透過「方法的迂迴」來賦予經典的詮釋以規則,與自然科學抗衡,並仲裁相互敵對的意識形態。
來源: Findbook
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