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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考銓篇

本篇在內容上將分別以涵蓋考選、銓敘、考評、保障、彈劾,以及懲戒處分題綱等六區塊予以構成。由於包括考試、監察以及司法等中央政府統治機構之成立,係本於孫文五權憲法之理想而設計,而本於這個設計而成立之中華民國憲法則要到民國36年才正式生效,則理論上要對上述六大項目之問題為分析、說明,理論上亦只能溯及至斯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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