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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宦官時代

中華文化是一種遺忘文化,至少,也是一種鼓勵人們遺忘的文化。對政府造成的罪惡,或對政府行為的錯誤,總會有人日夜不停的囑咐叮嚀:「忘了吧!忘了吧!記憶徒結仇恨,有什麼用?」「不要寫!不要寫!寫出來徒使家醜外揚,有什麼用?」「不要說!不要說!說了徒招來殺身之禍,有什麼用?」於是,中華人永遠不斷的重蹈過去的覆轍。第一次宦官時代過去了,中國遍體麟傷,倒在血泊中呻吟。剛剛有點起色,第二次宦官時代又來,中國重又倒入血泊。當讀者先生嘆息之餘,還沒有掩卷,恐怕又要拜讀第三次宦官時代了。  不過,向各位報告一個好消息:第三次宦官時代屬於續資治通鑑範圍,已進入十六、十七世紀,是明王朝的事;我們暫時還可以不必悲傷。  「宦官」這種人物,二十世紀一開始,就完全絕跡,但「宦官級」人物,在中華文化中,卻根深柢固,源遠流長,「江山代有宦官出,各弄權柄十幾年!」二十世紀一○年代,當變軍司令馮煥章攻陷首都北京城後,第一個逮捕槍決的,就是給總統曹琨擦背捏腳的那位大爺李彥青先生,外國記者十分驚奇,革命怎麼革到這種人頭上來了,有人回答說:「他是宦官級人物!」大家立刻一目了然,擦背、捏腳,固卑不足道,可是他卻能扣留國防部發給國防部隊的武器,勒索賄賂,如不是宦官級人物,絕沒有這麼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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